2027年度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KFFNYGC2026100001 | |||
工程名称 | 2027年度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朴席镇 | |||
工程规模 | 本项目拟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约0.6962万亩。最终以省厅下达的2027年度实际建设任务为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新建及改造泵站、衬砌渠道、机耕路修筑、配套农田防护、排水等工程,总投资额约 2100万元。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 KFFNYGC2026100001001001 | 2027年度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勘察设计 | 公开招标 | 37.59 | 2026-10-20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6-10-20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58401040013872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6年11月2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7年01月04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10-2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10-26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2027年度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7年度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7年度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勘察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朴席镇曹桥村、梁湾村、朴席村、三联村。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约0.6962万亩。最终以省厅下达的2027年度实际建设任务为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新建及改造泵站、衬砌渠道、机耕路修筑、配套农田防护、排水等工程,总投资额约2100万元。 2.1.3勘察设计费估算价:约37.59万元(建安工程费的2%) 2.1.4勘察设计周期要求为:45日历天,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合同签订后开始规划设计工作,同镇村实地对接并充分踏勘,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预审稿:同步完成必要的勘察设计并出具勘察报告,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报审稿:初设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2027年度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勘察设计服务初步设计编制【包括初步设计报告、规划布局(含实地踏勘、地块图斑比对衔接、地块种植现状核实、规划工程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查、做好部门规划衔接等,并形成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及投资明细表)、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概算等)】、按规范开展必要的勘察(包括设计所需要的所有勘察、测量)工作并出具勘察报告、编制实施计划、配合编制施工标工程量清单、负责后续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项目调整、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编制及必要的补充勘察、核对竣工图编制、参与四方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咨询等需要设计单位配合完成的所有工作。注:已开展勘察设计形成初步成果但2027年度未被立项的,下年度初步设计编制继续由该中标勘察设计单位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须具备以下(1)及(2)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下列设计资质类别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下列勘察测量资质类别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资格,且满足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 3.3.1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在职职工任意一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符合条件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的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3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7万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发布。 9.2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EF%BC%89%EF%BC%8C%E6%8A%80%E6%9C%AF%E4%BA%BA%E5%91%98%E8%81%94%E7%B3%BB%E6%96%B9%E5%BC%8F%EF%BC%9A0514-82087167%E3%80%82%E7%9B%B8%E5%85%B3%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5%8F%AF%E5%9C%A8%E2%80%9C%E6%89%AC%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4%E2%80%94%E4%BA%A4%E6%98%93%E5%90%91%E5%AF%BC%E2%80%9D%EF%BC%88[%E9%93%BE%E6%8E%A5]%EF%BC%89%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隆觉路1号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 邮编: 225600 邮编: 225600 联系人: 韩进 联系人: 陈遂纾 电话:18252780959 电话: 0514-8711677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696679853@[链接] 10.备注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陈遂纾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通讯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隆觉路1号 | 联系人 | 赵书林 | |
传真 | 电话 | 18605215086 | ||
邮编 | 225000 | E-mail | 610499576@[链接]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9号 | 联系人 | 唐立阳 | |
传真 | 电话 | 13013744842 | ||
邮编 | 225100 | E-mail | zy7362553@[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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