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新兴交叉学科创新研究中心1号楼建设项目监理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 项目名称: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新兴交叉学科创新研究中心1号楼建设项目监理 |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二、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补充说明:减免措施如下:
(1)施工项目(含工程总承包),投标保证金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20 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
(2)服务类项目(含全过程咨询)货物类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3)诚信状况良好是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国家、省信用平台网站没有失信行为被公示。(4)实行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其他要求按《关于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 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执行。
三、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6年03月-2026年08月)投标人为项目总监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总监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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