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浏阳市中医医院老院区病房提质改造-电梯采购(含安装)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时间,综合投标人提问内容,现回复如下: 问题1、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是仅提供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官网截图、各类检测报告这些其中的一项就可以得分,还是以上资料必须全部提供,电梯招标以往的所有项目是要求提供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专项检测报告。此类报告更具严谨性,权威性和可评比性。像2025年12月26日招标的浏阳市环府路68号房屋电梯采购项目就是要求对核心部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请进一步明确此项目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 问题2、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技术评审中所有平分项的评审依据均为: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或各类检验检测报告其中之一,②并提供公开可查询的官方渠道或供应商自行核验的结果作为证明材料的组成部分) 问题3、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2.2.2技术评审 评审依据:附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①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或各类检验检测报告其中之一,②并提供公开可查询的官方渠道或供应商自行核验的结果作为证明材料的组成部分)。请求 : 明确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核验的结果也需公开可查询官方渠道结果才能作为证明材料。 问题1-问题3回复:证明材料包括:①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官网截图或各类检验检测报告其中之一,②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开可查询的官方渠道或供应商自行核验的结果作为证明材料的组成部分。若证明材料为非公开可查询的资料则需由产品制造商出具相关资料并盖章确认,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 所投直梯的曳引系统、门机系统、门锁装置必须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具有CNAS或CMA标识)作为证明材料,其它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4、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2.2.2技术评审 电梯产品性能 1 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能够达到门电机防尘等级和防水等级均在 5 级或以上,且其中一项在 6 级以上的(IP56 或 IP65 以上的),计 3 分;防水和防尘等级均为 5 级(IP55) 的计 1 分,其余不计分。请求:修改电梯产品性能1投标人所投直梯品牌制造商能够达到门电机防尘等级和防水等级均在5级或以上,且其中一项在 6 级以上的(IP56或 IP65 以上的)计3分;防水和防尘等级均为5级(IP55)的计1分,其余不计分。 回复:原文修改为:投标人所投直梯品牌制造商能够达到门电机防尘等级和防水等级均在5级或以上,且其中一项在6级以上的(IP56或IP65以上的),计3分;防水和防尘等级均为5级(IP55)的计1分,其余不计分。 问题5、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2.2.3商务评审 企业实力-试验塔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电梯试验塔,且试验塔高度达>240 米以上的,计 3 分;试验塔高度在≤240 米至>200 米之间的,计 2 分。评审依据:提供政府部门规划审批或施工许可文件扫描件及竣工证明材料、挂有品牌 LOGO 实景彩照,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请求:修改企业实力-试验塔为投标人所投品牌直梯制造商具有电梯试验塔,且试验塔高度达>240 米以上的,计3分;试验塔高度在二240 米至>200 米之间的,计2分。评审依据:提供政府部门规划审批或施工许可文件扫描件及竣工证明材料、挂有品牌10G0 实景彩照,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回复:原文修改为:投标人所投品牌直梯制造商具有电梯试验塔,且试验塔高度达>240米以上的,计3分;试验塔高度在≤240米至>200米之间的,计2分。评审依据:提供政府部门规划审批或施工许可文件扫描件及竣工证明材料、挂有品牌 LOGO实景彩照,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问题6、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二、技术规格参数要求,5、乘客电梯性能指标:限速器关键性能要求,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进行的动作寿命试验达到550万次(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疑问及请求:电梯限速器是电梯安全保护系统中的关键控制部件,其主要功能是监测轿厢运行速度并在超速时触发保护动作。一台正常的电梯超出额定速度运行的概率是很低的,如限速器频繁动作,说明该设备本身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符合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要求。因此该限速器动作寿命达到550万次的要求完全是属于无意义的要求,而且此项具有唯一性,很明显是针对某日系品牌量身定做,将此要求设置为评分点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其情形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建议删除此项要求。 问题7、疑问及请求▲限速器关键性能要求,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进行的动作寿命试验达到550万次(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根据GB/T7588.1-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5.6.2.2.1项对限速器的技术要求是,触发安全钳的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应至少等于额定速度的115%时可靠的触发安全钳使电梯制停。它是一个最终安全保护装置,在电梯正常运行中几乎没有使用频率的安全部件。应聚焦于动作速度的准确性’"触发安全装置的确定性”等核心安机械强度的可靠性’--1--e全性能,并要通过国家强制性的"型式试验’进行验证。现行国家标准及特种设备技术规范中,根本未对限速器的动作寿命提出高达"550万次,的天文数字的试验要求。此要求:1,偏离了限速器作为"最终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本质,与项目实际使用需求严重不符。2、超越国家权威型式试验的验证范畴,获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安全合法的充分证明,该额外要求增加了不合理的、无标准依据的壁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要求,构成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排斥的要求。我司建议招标人将该项要求修改为:所投电梯产品须提供限速器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证明其符合GB/T7588.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这既能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与合法性,又符合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原则。” 问题6-问题7回复: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二、技术规格参数要求,5、乘客电梯性能指标:限速器关键性能要求,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进行的动作寿命试验达到550万次(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修改为:“限速器关键性能要求: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提拉力最小值大于等于800N(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问题8、门系统关键性能要求,所投产品电梯制造商门系统根据GB/T7588.1- 2020,5.3.5.3.2的方法进行层门摆锤冲击试验:抗摆锤冲击动>460J(1.3倍国标冲击动能)(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疑问及请求:此要求数值准到"460",为何不取整设置为"500J"或"450J"?该参数值设置明显具有倾向性、排他性,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建议删除此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二、技术规格参数要求,5、门系统关键性能要求:所投产品电梯制造商门系统根据GB/T 7588.1-2020,5.3.5.3.2的方法进行层门摆锤冲击试验:抗摆锤冲击动能≥460J(≥1.3倍国标冲击动能) (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修改为:“门系统关键性能要求:所投产品电梯制造商门系统根据GB/T 7588.1-2020,5.3.5.3.2的方法进行层门摆锤冲击试验:抗摆锤冲击动能≥450J (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问题9、增加投标人提供电梯制造商出具本项目的电梯安装及售后维修承诺书。要求增加的理由:电梯安装质量与售后维修服务直接关系到项目交付效果及后期设备安全运行,是电梯采购项目的核心履约保障环节。要求电梯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安装及售后维修承诺书,可确保项目从设备供应到安装维保的全流程质量可控。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技术评审: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能够达到扶梯梯级齿槽宽度6mm,计3分;齿槽宽度>6mm,但6.5mm,计2分;齿槽宽度>6.5,计1分。目前市场的梯级齿槽宽度尺寸均满足不大于6.5mm,根据部件特性偏差为0.5mm在实际产品上几乎没什么差异,而且这个不是梯级的关键参数,不符合消除内卷的精神,质疑设定的目的性?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技术评审:投标人所投品牌制造商能够达到扶梯控制系统控制柜与驱动主机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原品牌生产计1.5分;控制系统为32位2核或以上计1.5分。投标产品控制系统的位数和核数并不是影响自动扶梯的关键参数,并且制造商即便是配置该位数和核数也无法自证?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乘客电梯性能指标: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进行的动作寿命试验达到550万次。针对电梯安全部件的动作寿命在实际使用中并不能说明产品的特性,因为安全部件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动作的,即产品不会出现高达550万次超速行为,特此质疑该条款是有针对性的? 回复: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二、技术规格参数要求,5、乘客电梯性能指标:限速器关键性能要求,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进行的动作寿命试验达到550万次(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修改为:“限速器关键性能要求: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提拉力最小值大于等于800N(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问题13:招标文件没有体现品牌授权情况,为证明代理的合法性,更好的保证货物的及时交货及安装服务到位,建议同一品牌厂商针对本项目只能唯一授权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2月10日9:00 。 澄清公告以此次发布的为准。 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6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