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管网项目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81202505070002-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长治市 潞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管网项目(招标编号: 140481202505070002-01)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 〔2024〕79号文、〔2025〕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潞新污 水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等,项目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及管网项目总承包 2.项目建设单位:长治市潞城区潞新污水运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潞华山水生活区南及主城区内 4.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状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提标改造,对设施设备 进行更新扩容等,使厂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并降低运行成本, 对老旧市政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对现状道路进行开挖及恢复,建设智慧管 网。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工艺及设备改造;2)、新建1万m³进水调节 池、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新建换热站和加热系统;3)、管网工程;4)、 建设智慧管网;5)、污水处理厂生产区及办公区建构筑物拆除、改造与新 建;6)、因厂区改造破坏的道路、绿化、围墙、路灯、管线等附属设施进 行恢复和新建。 5. 建设工期:21个月 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工程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 的所有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和 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7.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和国家、行业、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 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 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1.3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 计能力; 1.4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2.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1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 资格,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2.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其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 人员;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项目经理需熟 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 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 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 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 各方均提供)。 5. 财务要求: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6.企业近半年内最近一次完税凭证和近半年内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 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 参保缴费证明为准。)(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7.2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 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 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审查资格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 //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https://ggzy.changzh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 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https://ggzy.changzh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山西省•长治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6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 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 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 CA 锁,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 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 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 市)(https://ggzy.changzhi.gov.cn)(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受异议单位:长治市潞城区潞新污水运营有限公司 ![]()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山水生活区南 100 米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55-6959477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55-6762374 邮 箱:LCzhaobiaoban002@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潞城区潞新污水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山水生活区南 100 米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55-6959477 电子邮件:32755741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双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治市东外环路太行明珠酒店西侧盛钰商务南楼四层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033467969 电子邮件:786972103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