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5年电子税务局等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8室(https://***/%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6%E5%B9%B401%E6%9C%8807%E6%97%A5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5-DLGK-C0346-B00(JSSW0100-20252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025年电子税务局等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提供电子税务局技术支持、南京社保共享平台、税银系统协议维护、社保费批量查缴、社保费本地数据应用、金三社保费核心征管非税业务及标准版征收子系统、社保费一体化退费平台等系统平台服务,确保各系统平稳运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7.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至 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8室(https://***/%EF%BC%89%3C/p%3E
方式: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2.支付方式: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www.jstcc.cn)“供应商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JSTCC江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搜索项目”栏目,在搜索框中输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JSTCC2500318614)或项目名称,点击对应的项目进行“关注”,关注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栏目,选择本项目并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电子发票可自行在平台下载。3.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2楼1208室领取;需邮寄送达的请将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jszb02582281974@163.com 。为方便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栏目中下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仅为方便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所用,如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1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联系方式:薛老师,025-84570486;曾老师,025-84570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8室
联系方式:金海涛、张琪瑶、张晓迪、沈雪浩,025-82281971、82281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老师、曾老师
电 话: 025-84570486、8457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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