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及监理已由陕西省林业局以陕林财字[2025]41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2.2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护系统、巡护系统、科研监测系统。
2.3 项目投资总额:3501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0374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蒿坪、鹦鸽、嘴头、黄柏塬保护站巡护步道工程;标段编号:E6100013501250380001001;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2:厚畛子保护站巡护步道及铁索桥工程;标段编号:E6100013501250380001002;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3:管护系统工程;标段编号:E6100013501250380001003;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4:监测系统工程;标段编号:E6100013501250380001004;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5: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编号:E6100013501250380001005;标段类型:监理。
2.6 招标范围: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及监理,分为(标段1:蒿坪、鹦鸽、嘴头、黄柏塬保护站巡护步道工程)、(标段2:厚畛子保护站巡护步道及铁索桥工程)、(标段3:管护系统工程)、(标段4:监测系统工程)、(标段5: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五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约定范围为准。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段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段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段4: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段5: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1)营业执照:申请人具备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信誉要求:①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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