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
环保咨询、验收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3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4〕(委)成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成都成温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成都成温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的环保咨询、验收及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
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起于成都市青羊区文家场枢纽互通,与G4202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相接,经成都市温江区、崇州市、大邑县,止于邛崃市桑园互通,接成名高速公路邛崃至名山段,路线长度57.364公里。全线共设置桥梁7005.49米/76座,其中特大桥3639.27米/1座,大中桥2715.43米/23座;设置分离式立交16座(其中拆除重建13座,利用原桥3座),天桥42座,涵洞(含通道)279道;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14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12处,同步建设连接线4条,长度1.224公里;改移辅道61.6公里,改赔崇州北环路下穿隧道465米/1座;设置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管理监控通信收费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12处。全线新增土地212.56公顷。
2.2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下穿二绕高速段、第一处下穿成雅铁路段、穿越盐店古城段因条件受限局部压缩),桥梁和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采用1/300,其他桥梁及涵洞采用1/100,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温江太极、羊马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其余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3环境影响报告书
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已于2024年12月13日取得《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成温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成环审〔2024〕78号)。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环保咨询、验收及监测服务,共划分为HBFW一个标段招标。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环境保护监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
(1)环境保护咨询: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施工期环境保护咨询,并定期提交咨询分析报告,提交环境咨询总结报告等工作。
(2)施工期环境监测:根据批复环境影响报告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对项目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提交环境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
(3)施工期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如有):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要求,编制施工期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编制验收报告,通过验收等工作。
(5)按照《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清单计量指南》(川交函〔2024〕412 号)等文件精神及委托人要求,据实编制并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施工环保费用计量清单等资料。
2.5服务期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并通过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审查之日止。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其中预计施工阶段36个月,环境保护验收阶段24个月。
2.6机构设置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设置一级机构。
3.1资格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在其自身资质允许范围内及联合体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工作。
(2)联合体投标须满足: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即为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
3.3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承包人存在前述第(1)条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本次服务标段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的注册网员。于 2025 年12月16日 00 时00分至 2026 年1月7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s://***/)”,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版。
可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EF%BC%89%E5%85%8D%E8%B4%B9%E5%8C%BF%E5%90%8D%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1)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2)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
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规[2024]7号文件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电话:028-85525314
传真:028-85525479
邮政编码:610041
行政监督部门: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成都市交子北二路17号
电话:028-61887330
邮政编码:61004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成温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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