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贵安新区学府人居工程(ZD-06地块)项目施工项目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施工合同范本专用合同条款第12.4.4条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第(2)款 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所有主体封顶后,按经发包人签认的有效计量的 80%支付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85%
变更为:发包人按程序完成进度计量资料审核批准后报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按当期有效计量金额的80%进行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85%。
2、本项目合同以最新上传的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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