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起步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一期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廊坊开发区起步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一期建设工程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廊开管投内资审(202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建设单位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招标人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代理机构为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廊坊开发区起步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一期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985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48166871.23元,建设规模:一号路(三号路-云鹏道)、华祥路(云鹏道-翠青南道)、翠青北道(华祥路-新建泵站)、四海路(汇源道 -翠青南道)、翠青北道(四海路-新建泵站)、友谊路(金源道-北凤道)、祥云道(九干渠-四海路)、金源道(玉泉路-四海路)、汇源道(友谊路-四海路)9条道路,建设雨水主管道,尺寸 d800-d3000,采用非开挖顶管施工,管材采用Ⅲ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雨水主管网及用户过路管、道路恢复、标线恢复及道路罩面等;四海路(汇源道-翠青南道)、友谊路(金源道-北凤道)、春明道(玉泉路-四海路)、金源道(玉泉路-华祥路)、汇源道(友谊路-华祥路)5条道路,建设污水主管道,尺寸d800,采用非开挖顶管施工,管材采用Ⅲ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污水主管网及用户过路管、道路恢复、标线恢复及道路罩面等。建设地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注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48166871.23元。
2.3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15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R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年 月 日以来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R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由招标人填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9 / 。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5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R3.13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③财务要求: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17时00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3C/u%3E%3Cu%3E%EF%BC%89%3C/u%3E%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9B%3C/p%3E%3Cp%3E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EF%BC%89%3C/u%3E%E8%8E%B7%E5%8F%96%E3%80%82%3C/p%3E%3Cp%3E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
5.2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田延鹏,联系电话:0316-2057108。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6-6078715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通讯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16-2805359,电子邮箱: / 。
10.2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项目负责人:李德谦,联系电话:0316-2057108 ;联系人:田延鹏,联系电话:0316-2057108,电子邮箱:zhiheng40-1@163.com 。
10.3中心服务责任人: 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电话 : 0316-29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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