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龙陵大队部老宿舍及卫生间、轮训队综合楼卫生间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DCG2025005
项目名称:保山边境管理支队龙陵大队部老宿舍及卫生间、轮训队综合楼卫生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1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4988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预算金额:¥1761400.00元(其中:龙陵大队部老宿舍及卫生间项目1200000.00元;轮训队综合楼卫生间改造项目561400.00元)。
2.最高限价:¥1704988.26元(其中:龙陵大队部老宿舍及卫生间项目1144833.51元;轮训队综合楼卫生间改造项目560154.75元)。
3.采购内容:保山边境管理支队龙陵大队部老宿舍及卫生间、轮训队综合楼卫生间改造项目各单位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涉及的工程施工、相关设施及材料采购安装、项目检验验收、工期承诺及质量保修等。
4.主要建设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第五章《采购需求》、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除特别注明者外),各单位工程情况如下:
(1)保山边境管理支队龙陵大队老宿舍及卫生间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大队部值班备勤楼1楼进行功能室改造,2、3楼一间活动室翻修及12个民警宿舍、卫生间进行节能改造,更换洗漱淋浴设施;2.大队部办公楼两个公共卫生间进行翻修及节能改造,更换洗漱淋浴设施;3.原老大队营房14个民警宿舍进行翻修及节能改造,楼顶屋面防水翻新。
(2)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综合楼卫生间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是综合楼共计12个教员宿舍改建12个卫生间;二是综合楼3层共计4个公共卫生间及2个公共洗澡间进行节水节能改造。
5.项目实施地点:龙陵县龙陵边境管理大队、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
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磋商申请人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及各单位工程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各单位工程情况如下:
序号 | 各单位工程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龙陵大队老宿舍及卫生间改造项目 | ¥1200000.00元 | ¥1144833.51元 | 各单位工程的采购内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
2 |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综合楼卫生间改造项目 | ¥561400.00元 | ¥560154.75元 |
7.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及评定标准,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8.发包方式和合同类型:
(1)发包方式:本项目涉及两个单位工程,每个单位工程实施独立结算,独立签署合同,各单位工程实行总承包,包工包料,不得分包、转包;
(2)合同类型:执行固定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若采购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变更则总价保持不变。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使用要求改变导致原工程范围发生调整,产生的增减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量综合单价按成交人成交价,若成交人响应文件中没有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计价依据计算后按成交人成交总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同比例下浮,但增减工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9.磋商报价说明: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磋商申请人不得擅自变更工程量清单各项名称及数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并递交验收申请。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申请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在职(证企相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相关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 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7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新村支行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联系人:寸女士 |
注: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或对公账户(自然人请使用自身合法有效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采购意向公开信息于2025年02月1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网址为:http://cgyx.ccgp.gov.cn/cgyx/pub/details?groupId=dc6bf9ff-03cd-47ff-a61e-b893c3311c87。
5.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并以成交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万元)=【100万元×1.0%+(中标金额-100万)×0.7%】×80%,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6.监督电话:保山边境管理支队纪检督察组:0875-2868126、0875-286808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边境管理支队(保山市公安局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135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马警官 0875-2868146、0875-2868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王先生 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警官、马警官
电 话:0875-2868146、0875-2868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