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鲅鱼圈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4-00500
项目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项目服务需求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正式成果报告为止。
2.履约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
(二)付款方式
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
1)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乙方收到首付款后,立即入场开展工作;
2)2025年10月31日前,乙方递交《营口市鲅鱼圈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征求意见稿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0%。
3)成果正式发布实施后十个工作日,甲方支付给乙方剩余合同款,即合同总价款的20%。
(三)服务内容:
1、编制背景
“十五五”时期是鲅鱼圈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阶段,为确保这一时期鲅鱼圈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各项事业稳步推进,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规划目标
鲅鱼圈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需立足本地实际,兼具前瞻性与可操作性。一方面,要精准剖析区情,深度调研鲅鱼圈优势领域,明确其在未来五年的发展路径;同时,正视短板问题,制定针对性强的改进策略。另一方面,规划编制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国家关于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战略部署,力求打造经济繁荣、生态宜居、社会和谐、文化昌盛的城市新貌,为鲅鱼圈区未来五年持续、稳健发展绘制清晰蓝图,让规划切实成为指引全县各项事业前进的行动纲领。
3、编制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未来五年发展的战略部署,立足本地实际,描绘清晰、可行的发展蓝图,为鲅鱼圈区发展提供行动指南。
2.精准把握时代脉搏,聚焦经济、社会、环境、民生等重点领域,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目标、任务举措,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协同发展。
3.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科学严谨的论证、全民参与的协商,凝聚各方共识,形成一部经得起实践检验、反映人民意愿、引领未来发展的规划纲要。
4、最终成果
《营口市鲅鱼圈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四)服务要求
1.成果提交时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其中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鲅鱼圈区“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2025年11月底完成最终成果并提交人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可根据地方两会时间进行调整)。
2.问题处理相应时间:接收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积极响应。
3.竞标时根据服务内容提交相应工作计划进度实施方案,拟定完成各阶段工作进度的保证措施和时间,确保各阶段、各项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正式《营口市鲅鱼圈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成果报告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6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加密备份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发至邮箱2446974830@qq.com)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两种方式,供应商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磋商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日月大道8号
联系方式:0417-6525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云程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厢黄旗村(嘉和锦绣园26号楼西5号网点)一楼
联系方式:15841770077
邮箱地址:2446974830@qq.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开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云程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663240000000000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女士
电话:1584177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