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辖属东宁支行采购食堂原材料等福利费用支出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JC-MDJ-ZG-2025-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牡丹江分行辖属东宁支行采购食堂原材料等福利费用支出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项目用途:食堂日常原材料采购
4、采购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第一标段: 详见采购需求。
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5、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详见采购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项目供货时间:每天早上7:40前将甲方所需所有货品送到指定地点。
9、项目付款安排:按每月实际发生额结算
10、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11、质保要求:
蔬菜必须达到新鲜,质优,无变质腐烂,农药残余各项指标含量均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鲜肉须有当天质检报告,保证新鲜无异味,不可腐败变质或受其它有害物质污染等;蛋类确保新鲜,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粮油严格按采购计划单品牌等级配送,不得配送过期或临期产品。
冻货干调禽类必须达到质优,无变质腐烂,农药残余各项指标含量均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不可腐败变质或受其它有害物质污染等;严格按采购计划单品牌等级配送,不得配送过期或临期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
(13)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在东宁有营业场所的供应商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蔬菜、干调、冻货、禽类等业务
三、报名登记
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5日17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联系电话、接受响应文件电子邮箱发送至我单位联系电子邮箱,待资格审查合格后发送邀约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通过采购人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数量不应少于三家(含),否则本次公告作废,重新发起招标公告。
报名供应商符合采购人要求后,采购人将统一发送邀约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及地点将在邀约文件中体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
地 址: 牡丹江市太平路45号
联 系 人: 王文革
电 话:13945307087
电子信箱:wangwgmd_hl@bank-of-china.com
集中采购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牡丹江分行东宁支行采购食堂原材料等福利费用支出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蓝色部分需保留)
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 供应商应具有的认证(资格)证书:
4、 供应商承接本项目人员的最低人员数量: 3
5、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蔬菜、粮油、肉类、干调、冻货、禽、蛋类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具备证书的人员数量:
6、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 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1、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 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
14、 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在东宁市有营业网点的供应商并具有相应零售、批发经营资质
二、采购内容
1、 采购供应商数量: 1家(通过初步评审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应少于3家,否则重新招标。)
2、 货物类项目需求
货物(执行)标准:蔬菜必须达到新鲜,质优,无变质
腐烂,农药残余各项指标含量均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鲜肉须有当天质检报告,保证新鲜无异味,不可腐败变质或受其它有害物质污染等;蛋类确保新鲜,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粮油严格按采购计划单品牌等级配送,不得配送过期或临期产品。冻货干调禽类必须达到质优,无变质腐烂,农药残余各项指标含量均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不可腐败变质或受其它有害物质污染等;严格按采购计划单品牌等级配送,不得配送过期或临期产品。
数量要求:保证提供产品数量准确性,原则上以送到我
行后实际验货数量为准。
价格要求:每天下午18:00前准时将第二天报价单报送甲方负责人,所有品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如有特殊情况需在送货前提前告知。
采购品种:蔬菜、粮油、肉类、干调、冻货、禽、蛋类等日常使用原材料。
送货时间:每天早上7:40前将甲方所需所有货品送到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中国银行牡丹江东宁支行食堂或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要求:严格按采购计划单品牌等级配送,不得配送过期或临期产品,如有问题及时调换。
3、 其它要求:结算时需供应商按实际结算金额提供正规税务普通发票。
4、 评分细则: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项目联系人:王文革 联系电话:13945307087
邮箱:wangwgmd_hl@bank-of-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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