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楚雄卷烟厂2025-2027年展板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2025-06-11
楚雄卷烟厂2025-2027年展板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楚雄卷烟厂2025-2027年展板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2025-2027年展板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2562030103020065
2.3 招标范围:楚雄卷烟厂2025-2027年工厂宣传工作需要的展板类制作更换及维护维修。
2.4 项目地点: 楚雄卷烟厂。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8出资比例为:100% 。
2.9项目金额: 本项目暂估金额约51.94万元(含税),下不保底,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并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如有财务审计报告则附财务审计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无。
注: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6月1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1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登录平台,凭注册的账号或者是企业数字证书(云南CA)在网上进行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须平台进行操作完成,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在平台注册的用户,须先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账号后,方可登录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流程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市(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