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盛鑫-FJSXZBXMBX2025059-集美区分公司自动打包贴单机-比选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集美区分公司自动打包贴单机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集美区分公司自动打包贴单机
二、项目编号:FJSXZBXMBX2025059
三、项目概述:集美区分公司用自动打包贴单机1台
四、采购内容: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1-1 | 集美区分公司自动打包贴单机 |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1台 | ¥70000元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7 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比选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在比选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在下列渠道对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并将查询情况提交评审小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响应无效。
5.供应商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0.响应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尚未妥善解决。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1.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及相关承诺函(格式须按要求提供)。
12.响应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5.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或“企查查”网站(https://***/)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审小组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周一~周五9:00-17:00)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0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费用为每包100元,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0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及“现场签到”流程,响应将被拒绝。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供应商应通过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递交及解密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2号楼山聚楼五楼502室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解密:供应商须在唱价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加密。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唱价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
(四)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的电子版响应文件。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纸质版响应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
具体“解密”及“签到”等操作流程应按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际操作为准。请各供应商知悉。
八、唱价: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