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林权挂牌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基层“微腐败”,助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受大邑县鹤鸣镇忠孝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大邑分公司现将本次林权挂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项目名称 | 大邑县鹤鸣镇忠孝村8组58.76亩林权流转项目 | |||||
委托方 | 大邑县鹤鸣镇忠孝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项目坐落 | 大邑县鹤鸣镇忠孝村8组 |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面积 | 58.76亩 | 流转期限 | 至2095年11月9日 | 流转价格 | 2891579.6元 |
当前用途 | 生态纪念林 | 使用用途 | 生态纪念林 | 交易保证金 | 580000元 | |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需服从鹤鸣镇忠孝村村容村貌整体规划,按规定时间内缴纳流转资金; 3. 请参与报名的意向流入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具体情况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流入; 5. 流转期间该标的所发生的用电、用水、生产投入、设施设备安装等所有费用均由流入方承担,流转期间流入方可以根据经营需求,在相关部门允许的条件下,升级改造,但因违规建设责任自理,流出方不负责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6. 流入方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流入方负责; 7. 未经流出方同意,流入方不得转租、转让及改变使用用途,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转租、转让,需征得流出方同意,如因政府征用、租用等特殊情况,经流出方同意后按政府要求处理; 8. 流入方不得利用本标的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9. 土地流转后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意向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意向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意向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意向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 |||||
报名 | 报名时间:本公告报名时间内 报名地点:大邑县邑新大道183号大邑农村产权交易所 联系电话:028-88296199 报名时应提交: 1.林权交易申请书、林权交易承诺书,林权交易登记表(流入方); 2.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3.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竞价 程序 | 1.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摘牌成交,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竞价,根据竞价结果,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3.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 | |||||
交易服务费 | 按照成交总价(如租金按年有递增,成交总价要包含增量,不含免租期)的千分之五向竞得方收取交易服务费,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 |||||
二、委托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流入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大邑分公司。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大邑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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