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6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DLZB-2025-326)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DLZB-2025-326 二、项目名称:2026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房屋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蒋丽平、杜明芝、张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8539.88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增48号 联系方式:022-843759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联系方式:022-84877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兴妹 电 话:022-84877969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2026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PDF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为保障日常办公连续稳定运转,拟续租现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增48号的办公楼。该办公楼唯一产权单位为天津东方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运营主体。鉴于原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持续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维护办公场所的稳定性与业务办理的延续性,避免因办公地点变更对公众服务和企业办事造成不便,需继续租用现有场所。自启用以来,该办公地点因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已为区域内企业与群众广泛熟知,形成了稳定的公共服务接续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天津市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续租该办公场所,以确保办公延续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履行。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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