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委托,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427]ZK[CS]2025001、沙县区总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沙县区总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7]ZK[CS]2025001
项目名称:沙县区总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4,600.00元
采购包1(沙县区总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04,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4,6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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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7029900-其他医药品 | 医用氧气 | 1(批) | 否 | 1.供应商所生产供应的医用氧(液态、钢瓶)应符合国家药典2020年版二部标准,医用氧出厂时应附有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2.确保供氧系统运行完好,本项目已投入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检定(含无缝钢瓶)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完成,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3.计量方式:无缝钢瓶计量以瓶为单位,储罐供气系统计量以吨为单位。 4.医用氧(钢瓶)包装容器容积40升/瓶,冲装压力:≥12.5Mpa。 5.低温储罐供气系统在合同期内的维护、维修、检测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24小时不间断用气需求。如遇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发货通知后,应按发货通知要求的时间内送达。 7.供应商应建立相应应急供氧和故障排除预案,能做到24小时*7天应急紧急抢修和故障处理,遇紧急情况能采取控制措施,避免事态恶化。 8.供应商应建立包括供货方档案、用户档案在内的医用氧质量管理制度,并有完整真实的购进、销售和退货记录,针对医用氧储存有效期问题,有严防过期医用氧被临床使用,危及病人安全的友情提醒服务。 9.供应商应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如因在医用氧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自身原因无法经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所有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院方保留对成交供应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成交供应商已支付给原供氧单位的储罐供应系统设备费用不予退回。 11.成交供应商需确保运输、存储、使用安全,并保证不会对相关设施如储罐、输气管道等造成不良影响。 12.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包装供货、运输、装卸等整个过程负责,确保完全符合药监、质监、消防等各方面要求。 1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与采购单位联系,否则,采购单位视同投标供应商完全明了业主现场环境和条件。 14.储罐供应系统已由原供氧单位建设完成,根据原始票据等资料计算,建设费用约为人民币49万元,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与原供氧单位须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储罐供应系统进行评估计算建设费(评估费由中标方支付)。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原供氧单位支付储罐供应系统评估后的建设费,取得储罐供应系统的所有权,方可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804,6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供应商必须是医用氧空分生产企业,供应商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气体{氧(气态、液态)( 空分、分装)} 】、《药品注册批件》(气态、液态); ②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8-25至 2025-09-0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05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鼎城15栋四楼开标室(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09-05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鼎城15栋四楼开标室(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明市沙县区总医院
地址:沙县新城中路
联系方式:13062126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A单元121
联系方式:0598-8280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荧、郑景宁、卢卫红、卢江鸿
电话:0598-828070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