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盐城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相关服务项目HHRHSD-YC-SBFW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盐城段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HHRHSD-YC-SBFW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盐城段按二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工程起于淮安市与盐城市分界,讫于水利滨海西船闸上游引航道,全长45.2公里,航道尺度4×80×550米(航道水深×航道底宽×最小弯曲半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盐阜船闸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1)船闸工程:按照二级通航标准新建盐阜船闸1座,建设规模为300×34×5米(闸室长×口门宽×槛上水深),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主体工程、引航道工程、锚地工程、堤防工程、土方开挖和疏浚、闸阀门和启闭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等工程。
(2)配套工程:建设航道助航标志、信息化、水土保持、环保、绿化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HHRHSD-YC-SBFW标段,招标范围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盐城段范围内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项目,根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盐城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配套通航工程盐城段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5〕172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的相关规定,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编制《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竣工前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建设期、试运行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
(2)水土保持监理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试运行期)按照项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施工阶段监理计划和监督检查、定期出版和报送监理报告等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评估及验收的基础。
(3)其他服务:
①按要求及时完成并上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报表,并提供水土监测的季报等,以及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梳理。
②参与委托人月度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建立委托人水土保持工作的档案资料。
③负责对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④每年邀请水保专家开展1次专业培训教育。
⑤相关工作应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规定与要求。
2.3工作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满足《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苏水规〔2018〕4号)的规定,取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证明后终止。服务期间,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做好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以及向社会公开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监理工作的一方)具备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条件: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承担监理工作的一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水土保持监理项目。
(3)项目负责人条件: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信誉条件: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
(a)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委托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9楼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话:025-58582203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幢7层
联 系 人:闫先生、张先生
电话:025-86602545(转8011)
工作QQ:3856225611(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工作邮箱:3856225611@qq.com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8月13日17:30;
预约结束时间:2025年8月20日17:30。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10:00;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11: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6)下载招标文件后可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856225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7)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邀请流程;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常女士、闫先生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9楼
电话:025-58582203、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3856225611@qq.com
8.7 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邮编:210001
电话:025-52853073
传真:025-52853028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