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医院临床需求 二、相关标准:
满足采购标的的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三、技术规格:
(一)设备名称:压电式冲击波治疗仪(二)数量:3台(星沙院区2台、芙蓉院区1台),预算单价30万元,预算总金90万元。(三)主要技术要求:★3.1、冲击波源:采用压电式波源(非电磁式、液电式)。3.2、冲击波传导介质:压电晶体共同振动。3.3、彩色触摸屏≥12英寸。3.4、最大焦点尺寸:径向≤±5mm,轴向≤±10mm。3.5、具有单次冲击模式和连续冲击模式。3.6、最大治疗深度:≥40mm。3.7、最大冲击频率:≥20Hz。3.8、具有人体解剖图,内置治疗处方数量≥50个。3.9、脉冲宽度:≤1μs。3.10、压力脉冲上升时间:≤1μs。3.11、治疗头(凝胶垫)1套,数量≥8个。3.12、治疗器总使用次数≥800万次(提供证明材料)3.13、最大声压≥ 58MPa(提供证明材料)3.14、最大能量密度≥0.52mJ/mm2(提供证明材料)3.15、治疗头手柄上设有触发键。3.16、可显示病人累计治疗总能量和冲击次数。3.17、配置1把按摩手枪,≥2个按摩头。3.18、设备使用年限:≥10年(提供铭牌或产品说明书)。3.19、单台配置要求:主机1台、治疗器1把、治疗头(凝胶垫)1套(≥8个)、按摩手枪1把、按摩探头7个、耦合剂2瓶等。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货物交付(若采购人因现场原因要求延期交货的,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另行通知的时间内完成货物交付)。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六、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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