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湖重庆荣昌天街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1-500153-04-01-1045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兴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成都龙湖龙智造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黄金坡板块,黄金大道与荣昌大道交汇处,荣昌北站对面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龙湖重庆荣昌天街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商业综合体及车库、人防、地下连廊等相关配套。本次招标建筑面积约为10.3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为8万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约为2.3万平方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34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5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总包、保温、防水、防火门、车库划线、给排水、电气、通风、智能化、消防、空调、人防(含人防标识)、幕墙、室内公区精装修、软装、景观等工程的材料供应和工程实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注:前期已完成土石方及支护,市政供气、供水、驻地网工程、检测工程、供电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5 工期要求:548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4月1日;计划联合验收时间:2027年9月30日;计划开业时间:2028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该工期含节假日、冬雨季、中考高考、马拉松、春节、高温等因素,本工程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按时达成合同约定的各工程节点。具体进场时间以书面进场通知为准,不得以进场时间、基础开工时间推迟或延后进行索赔。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谛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人民路7号 | 地 址: | 荣昌区海棠大道10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支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唐老师 |
| 电 话: | 023-46771920 | 电 话: | 023-4655553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61471361 | ||
龙湖重庆荣昌天街施工总承包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昌州支行 | 311717010400018810000005657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 1901040120010005391000768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荣昌支行 | 9558853100013297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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