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路小修保养及大中修工程2025NLXX-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5年农路小修保养及大中修工程已由太仓市浏河镇人民政府以浏政投[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仓市浏河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太仓市浏河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25年农路小修保养及大中修工程2025NLXX-SG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与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浏河镇农路约97.904公里进行养护,桥梁82座进行日常维护维修、限高杆维修、农路大中修等,其中维护维修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农路交安设施及应急抢险等。本次维修养护路段最高公路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最大桥型为中桥,项目估算金额约632万元(其中小修保养约555万元,大中修约77万元)。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2025NLXX-SG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农路交安设施及应急抢险等全部养护工作内容(具体工程量清单与发包人现场确认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施工及缺陷修复。
(3)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公路工程日常养护(或小修保养)项目;②公路养护维修项目(工程内容须包含大修)【注:两项业绩条件须同时具备,可为同一个项目或分属于两个项目】;
(3)信誉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等国家及省市最新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按联合体各方中较低的单位确定。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a、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联合体投标的以各方投入的专职安全员总数计算)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2025年1月-2025年3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
③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约定。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预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仓市浏河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太仓市浏河镇郑和北路
电话:施婷
联系人:0512-53612680
招标代理: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北京东路77号中德大厦B座908室
联 系 人:周晓乐
电话:15850283712
E-mail:824757914@qq.com
行政监督部门:太仓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 99 号
电话:0512-53590776
异议联系:太仓市浏河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婷/周晓乐
电话:0512-53612680 /15850283712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按电子交易平台流程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8.5提醒:
(1)开标时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5)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6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7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