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溪河流域蓬溪县段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二 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因招标控制价低于3000万元,故作出如下补遗:
招标公告增加本项条款: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补遗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蓬溪共创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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