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2025年江汉平原高效优质育种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沙洋县2025年江汉平原高效优质育种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HBSH-202601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H-202601FJ-00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2025年江汉平原高效优质育种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9-420822-04-05-67042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慧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慧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市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沙洋县拾回桥镇 建设规模:(1)新建3栋育苗车间、育种育苗连栋温室、智慧农业管控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辅助用房,机耕道等室外配套工程。 (2)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承担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制工程设计文件、与相关单位的配合服务);②设备、设施、材料采购;③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质保期内保修、竣工验收等。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1)新建3栋育苗车间、育种育苗连栋温室、智慧农业管控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辅助用房,机耕道等室外配套工程。 (2)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承担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编制工程设计文件、与相关单位的配合服务);②设备、设施、材料采购;③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质保期内保修、竣工验收等。标段划分:/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01合同估算价:6785.58万元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此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4)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5)施工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人员各1名,安全员不少于2人,且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5、业绩要求(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承担过一项建筑施工业绩或建筑设计业绩(含EPC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成交通知书);6、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6%88%96%E5%90%84%E7%BA%A7%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B1%E4%BA%AB%E5%B9%B3%E5%8F%B0%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4%BF%A1%E7%94%A8%E7%8A%B6%E5%86%B5%E5%9D%87%E5%BA%94%E9%99%84%E6%8C%87%E5%AE%9A%E7%BD%91%E7%AB%99%E6%88%AA%E5%9B%BE%EF%BC%8C%E6%88%AA%E5%9B%BE%E6%97%B6%E9%97%B4%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8%87%B3%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A5%E4%B9%8B%E9%97%B4)%E3%80%82%3Cp%3E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到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其他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 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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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0日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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