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ZT1107-JC-2026-13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七分中心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新建宜昌至涪陵铁路站前15标项目经理部移动式防雨棚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湖北段YFHBZQ-15标段起讫里程为DK281+674~DK295+900,正线长14.22km,本标段设置制(存)梁场1处,采用路基上桥方式进行箱梁架设。利川制梁场位于本线路DK289+350左侧,负责15标和16标范围内551孔双线预制箱梁的任务。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链接])上进行注册,参加线上投标。
2.2营业范围: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质量保证能力:具有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
2.4供应能力:报价方有72小时内货物供应到施工现场的能力,货物必须送货上门。
2.5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2.6履约信用:供应商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范围内。
2.7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钢结构安装业绩证明至少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或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7其他要求:1.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2.安装厂家应提供有资质设计院出具的移动式防雨棚受力计算书及图纸并满足第三方设计院验算要求。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备注 |
1 | YDYP01 | 移动式防雨棚 | 44.5m/36.5*15m*11.5m | 套 | 1 | 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都亭街道榨木沟路48号利川制梁分公司 | 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 含5t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合计 | 1 | |||||||
备注:移动式防雨棚的规格型号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见询价函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结算,包含移动式雨棚制作过程中涉及的全部费用。
3.3.2付款方式
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对乙方支付货款,付款比例如下:乙方供应期内付款比例不超过供货金额的70%,末次结算后12个月内付款比例不超过85%,末次结算24个月内付款比例不超过95%,扣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第24个月至36个月内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承兑汇票、银信、云信等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不承担承兑贴息费用)。甲方银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银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按照起诉日当天甲方欠付乙方的最终货款金额,自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利息。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施工过程中,报价方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中若因报价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报价方负全责。报价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加工场地周围警示防护措施,杜绝闲杂人等靠近,若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也由报价方自负。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都亭街道榨木沟路48号利川制梁分公司。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质量保证:除风力大于10级和人为破坏外,移动式防雨棚有任何质量问题由供方负全责,供方对质量的负责期限为3年。3年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需方现场及时解决问题,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4.8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9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4.10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
开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
银行账号:3205016171360000145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铁建云链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将PDF版报价表+营业执照+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资料作为附件上传到铁建云链平台。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人通过铁建云链平台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七分中心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8720514355
2.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桥梁分公司新建宜昌至涪陵铁路站前15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都亭街道榨木沟路48号利川制梁分公司
联 系 人:熊先生(答疑)
联系电话:13397271120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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