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员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员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ZYT-20260112-056】。
2.2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员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集中资格预审】。
2.3 交付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地点交付地点】。
2.4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约定之日起满贰年。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员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包含约1300名员工的体检等相关服务,依法必须招标或有特殊需求的项目不在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
2.7 项目规模:预估金额430万元(含税),包含约1300名员工的体检等相关服务,以后续实际采购规模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8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标包划分情况:【详见上述2.8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申请人具备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1.4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业绩要求:申请人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接过体检项目的相关业绩(单项合同业绩金额达到10万元),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及销售内容页等)和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提供订单合同的,须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和订单合同须匹配,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3.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其他:1、申请人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所有人员均须持证上岗,提供承诺书;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 3 】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3 】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4.4后续项目将以公告或邀请函的形式邀请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与后续的竞争,公告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tscPortal%E3%80%91%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9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夏家边家园51号6楼。
5.3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购买资格集中预审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5)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申请人名称 | |
2 | 申请人注册地址 | |
3 | 申请人联系电话 | |
4 | 纳税人识别号 | |
5 | 开户银行 | |
6 | 户名 | |
7 | 银行账号 | |
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 1. 本表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 ||
5.4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一致)。账户信息: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12590267491010800042365
5.5友情提示:涉及本项目申请文件费用开票等事宜,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邮E招(https://***/%EF%BC%89%E2%80%9D%E5%A4%84%E7%90%86%E7%9B%B8%E5%85%B3%E4%BA%8B%E5%AE%9C%E3%80%82%3C/p%3E%3Cp%3E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13时30分。
6.2纸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夏家边家园51号6楼。
6.3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纸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集中资格预审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地 址:无锡市健康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夏家边家园51号6楼
联 系 人:庄民、李昊
电 话:19952701270、18001511818
电 子 邮 件:zhuangmin5890.cutcc@chinaccs.cn
邮 编:214000
9.2 异议接收方式
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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