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岳公资交国土拍告〔2025〕02号
根据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政策,经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 YCP-2025-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岳府复〔2025〕53号)批准,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受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YCP-2025-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规划条件 | 地环 报告 | 出让 年限 (年) |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用地 性质 | ||||||||
YCP-2025-1 | 岳池县凤山西路以东与银城南路以北交叉处 | 住宅用地 | 4906.08平方米(约7.36亩) | ≤2.0 | ≤35% | ≥30% | 36米 | 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 选址合理、适宜修建 | 70年 | 480万元 | 96万元 |
二、该宗地设底价出让,出让底价于拍卖出让活动前1小时内,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出让底价时,终止拍卖。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对竞得土地后拟注册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须在土地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
四、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竞买人,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并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集资、合伙、团购等方式违规筹集参与房地产开发,一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竞买人资格的同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1日 9:00 时至2025年12月30日下午16:00 时止,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5%87%AD%E5%80%9F%E8%B4%A6%E5%8F%B7%E5%AF%86%E7%A0%81%E6%88%96%E8%80%85CA%E7%99%BB%E5%BD%95%E5%B9%BF%E5%AE%89%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5%AE%8C%E6%88%90%E6%8A%A5%E5%90%8D%E5%B9%B6%E4%B8%8B%E8%BD%BD%E6%8B%8D%E5%8D%96%E6%96%87%E4%BB%B6%E8%B5%84%E6%96%99%EF%BC%88%E6%AD%A4%E4%B8%BA%E8%8E%B7%E5%8F%96%E6%8B%8D%E5%8D%96%E6%96%87%E4%BB%B6%E5%8F%8A%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7%9A%84%E5%94%AF%E4%B8%80%E9%80%94%E5%BE%84%EF%BC%89%E3%80%81%E4%B8%8A%E4%BC%A0%E8%B5%84%E6%A0%BC%E5%AE%A1%E6%9F%A5%E6%96%87%E4%BB%B6%E3%80%81%E6%9F%A5%E7%9C%8B%E4%BF%9D%E8%AF%81%E9%87%91%E8%99%9A%E6%8B%9F%E5%AD%90%E8%B4%A6%E5%8F%B7%E5%90%8E%E7%BC%B4%E7%BA%B3%E4%BF%9D%E8%AF%81%E9%87%91%EF%BC%88%E4%BF%9D%E8%AF%81%E9%87%91%E7%BC%B4%E7%BA%B3%E6%96%B9%E5%BC%8F%E4%B8%BA%E4%BB%8E%E5%85%AC%E5%8F%B8%E8%B4%A6%E6%88%B7%E7%9B%B4%E6%8E%A5%E8%BD%AC%E5%85%A5%E5%88%B0%E4%BF%9D%E8%AF%81%E9%87%91%E8%99%9A%E6%8B%9F%E5%AD%90%E8%B4%A6%E5%8F%B7%E4%B8%AD%EF%BC%8C%E4%B8%94%E5%BF%85%E9%A1%BB%E8%B6%B3%E9%A2%9D%E7%BC%B4%E7%BA%B3%EF%BC%89%EF%BC%8C%E6%9C%AA%E5%9C%A8%E5%B9%BF%E5%AE%89%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5%AE%8C%E6%88%90%E7%BD%91%E4%B8%8A%E6%B3%A8%E5%86%8C%E7%9A%84%E4%BC%81%E4%B8%9A%E6%88%96%E8%80%85%E5%85%B6%E4%BB%96%E7%BB%84%E7%BB%87%EF%BC%8C%E9%A1%BB%E6%8C%89%E4%BC%81%E4%B8%9A/%E5%85%B6%E4%BB%96%E7%BB%84%E7%BB%87%E6%B3%A8%E5%86%8C%E6%B5%81%E7%A8%8B%E5%AE%8C%E6%88%90%E6%B3%A8%E5%86%8C%E5%90%8E%EF%BC%8C%E8%BF%9B%E8%A1%8C%E6%8A%A5%E5%90%8D%E7%AD%89%E6%B4%BB%E5%8A%A8%EF%BC%88%E8%AF%A6%E8%A7%81%E3%80%8A%3Ca href="https://***/ywxz/20210624/8baba0b8-696a-4995-bbcf-755e46ca7617.html%22%3E%E5%9C%9F%E5%9C%B0%E7%9F%BF%E4%BA%A7%E7%AB%9E%E4%B9%B0%E4%BA%BA%E5%91%98%E6%93%8D%E4%BD%9C%E6%89%8B%E5%86%8C%3C/a%3E%E3%80%8B%EF%BC%89%E3%80%82%3C/p%3E%3Cp%3E%E4%B8%83%E3%80%812025%E5%B9%B412%E6%9C%8831%E6%97%A5%E4%B8%8A%E5%8D%8810 时00分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一楼交易大厅举行拍卖会。申请人于2025年12月31日 9:00-9:30到拍卖现场签到并递交与上传到系统内资格审查文件一致的纸质资料,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竞买。现场竞价在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用举牌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并达到或高出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八、其它事项:
(一)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严格按照《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西片区CX-C-07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岳自然资规条〔2025〕4号)执行。
(二)该宗地地上房屋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九龙街道办事处全部收回后交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注销。
(三)该宗地带设计方案(含还建储藏室总个数74个、总面积1436.34平方米,均位于一楼,其中临街储藏室27个、面积566.47平方米,不临街储藏室47个、面积869.87平方米)一并拍卖出让,设计方案中一楼修建的所有储藏室土地竞得人须在房屋建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全部无偿移交至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若土地竞得人不使用该设计方案,新设计方案须严格按照《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西片区CX-C-07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岳自然资规条〔2025〕4号)进行规划设计,同时满足上述还建储藏室面积、个数等相关要求,并需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按程序报县规委会审定。
(四)竞得人自该宗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五)该宗土地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逾期未缴清全部土地价款,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竞得人自该宗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须将该项目方案设计费(设计方案已经规委会全体会审议通过)10万元支付给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前期委托的设计单位;竞得人须设立监管账户,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监管资金200万元,该笔款项根据施工进度拨付开发企业用于项目建设。
(六)该宗地自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违约金)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移交,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不得交付给受让人。
(七)该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若发现土地闲置等情况,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八)土地竞得人须在30个工作日内确认使用该设计方案,并协助九龙街道办事处与相关还建储藏室对象户签订还建储藏室协议;若不使用该设计方案,土地竞得人须在新设计方案经县规委会审定通过后,在30个工作日内协助九龙街道办事处与相关还建储藏室对象户签订还建储藏室协议。九龙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还建储藏室对象户协议签订以及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宜,同时做好原还房户安置房选定事宜。
(九)该宗地应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十)该宗地交易手续费由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受让人;地价评估费、土地勘测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县财政据实支付。
(十一)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评估总地价882.6万元(不含地下空间价款),其中:宗地一楼修建的储藏室需全部无偿移交政府用于还建储藏室,还建储藏室面积1436.34平方米,还建储藏室成本约404.85万元(以上两项不参与竞价,由竞得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予以支出,计入土地成本);拍卖出让起始价为480万元(此项参与公开竞价,竞拍结果据实计入宗地成本)。
九、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承办,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本次拍卖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若有变更,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刊登变更公告,请竞买人自行关注。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
地 址: 九龙街道翔凤大道吴雪艺术中心北侧3号楼
咨询电话:0826-5680295 /5680275
网 址:https://***/%3C/p%3E%3Cp%3E%E5%87%BA%E8%AE%A9%E4%BA%BA%EF%BC%9A%E5%B2%B3%E6%B1%A0%E5%8E%BF%E8%87%AA%E7%84%B6%E8%B5%84%E6%BA%90%E5%92%8C%E8%A7%84%E5%88%92%E5%B1%80%3C/p%3E%3Cp%3E%E5%9C%B0 址:岳池县九龙大街244号
联系电话:0826-5241297
服务平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26-239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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