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年新野县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野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年新野县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豫交规划函【2025】59号,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野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中塍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及“评定分离”模式进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野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25年新野县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951
2.3、项目地点:南阳市新野县境内;
2.4、项目概况:该批改建项目涉及29条路线,合计36.594公里;(其中三级公路1.2公里,四级公路35.394公里)路面宽分别为3.5米/4.5米/7米。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资金来源: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需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年份,按已有年份提供;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6、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9、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诚信库信息,接受 社会监督。 3.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减半提缴。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提缴投标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4.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日09: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09:00分。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3C/p%3E%3Cp%3E5.3%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BA%94%E5%9C%A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7%84%E5%AE%9A%E7%9A%84%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5%88%B0%E8%BE%BE%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3%80%82%E9%80%BE%E6%9C%9F%E5%88%B0%E8%BE%BE%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86%E4%B8%BA%E6%94%BE%E5%BC%83%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5.4%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7%8E%B0%E5%9C%BA%E5%8F%82%E4%B8%8E%E5%BC%80%E6%A0%87%EF%BC%8C%E6%89%80%E6%9C%89%E5%87%86%E5%A4%87%E5%B7%A5%E4%BD%9C%E9%9C%80%E8%A6%81%E8%87%AA%E8%A1%8C%E5%88%B0%E4%BD%8D%E3%80%82%E5%BC%80%E6%A0%87%E8%BF%87%E7%A8%8B%E4%B8%AD%E5%A6%82%E9%81%87%E5%88%B0%E7%B4%A7%E6%80%A5%E4%BA%8B%E9%A1%B9%EF%BC%8C%E5%8F%AF%E5%9C%A8%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4%B8%AD%E8%BF%9B%E8%A1%8C%E6%8F%90%E5%87%BA%E5%BC%82%E8%AE%AE%E6%88%96%E6%96%87%E5%AD%97%E4%BA%A4%E6%B5%81%EF%BC%8C%E4%B8%A5%E9%87%8D%E9%97%AE%E9%A2%98%E5%8F%AF%E6%8B%A8%E6%89%93%E6%8A%80%E6%9C%AF%E6%94%AF%E6%8C%81%E7%94%B5%E8%AF%9D 0512-58188538。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注: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受理的再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野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河南省新野县幸福路中段 联系人:魏嵬 联系方式:13937721600 监督机构:新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河南省新野县朝阳路中段 联系人:李晓东 联系方式:138389980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中塍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23室 联 系 人:代俊晓 联系电话:1553995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