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禹城市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YCGC-202500428001
2.建设地点:位于德州市禹城市
3.建设规模:禹城市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本项目总投资额约5500万元,占地总面积约112.5亩,对赵徒干渠人工湿地(一期)工程进行改造,具体位于赵徒干渠以东,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以西,骇河南路以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沉淀塘耦合植物滤床,垂直潜流湿地,表流湿地,输水管线,管理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规模1.5万m?/d。
4.计划工期:总工期600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出具符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要求的设计成果。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计(含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内容,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相关服务工作)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保修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全部费用缴纳(项管及监理费除外)、配合手续办理等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4%(含设计费46万元,设计费不参与下浮)。
8.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保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最多由两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一方人员)。
4.其他:
①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山东”(https://***/%EF%BC%89%EF%BC%88%E7%9C%81%E5%A4%96%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9%9C%80%E6%9F%A5%E8%AF%A2%E5%BD%93%E5%9C%B0%E7%9A%84%E2%80%9C%E4%BF%A1%E7%94%A8**%E2%80%9D%E7%BD%91%E7%AB%99%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6%A1%88%E4%BB%B6%E5%BD%93%E4%BA%8B%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9C%AC%E6%AC%A1%E6%8B%9B%E6%A0%87%E6%B4%BB%E5%8A%A8%EF%BC%9B%3C/p%3E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3.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
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5%B1%B1%E4%B8%9C%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F%BC%88http://ggzyjy.shandong.gov.cn/%EF%BC%89%E3%80%81%E5%BE%B7%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A6%B9%E5%9F%8E%E5%88%86%E4%B8%AD%E5%BF%83%EF%BC%88http://ggzyjy.dezhou.gov.cn/yc/%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
七、监督机构: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
监督电话:0534-7321507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禹城分局
地 址:禹城市老城街67号
联系人:贾主任 联系方式:0534-7222629
2.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9号楼14层(山大路和文化东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郝志政、范光蕊、杨洁、彭方忠、宋俊霆
联系方式:0531-68601782/18560075200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手续,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咨询电话:0534-2223105。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18505342483),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
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若投标人未按照手册及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