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NQ-1-2025-101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和县至含山段(姚垅村)林木资产残值拍卖 |
转让底价(万元) | 12.9926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年6月25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年7月11日 |
资产概述 | 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和县至含山段(姚垅村)林木资产残值拍卖,范围内树木约866.2立方米,约21843株,起拍价12.9926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位于含山县清溪镇姚垅村内,具体以实物信息为准。代理机构以任何方式对标的物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标的物实际情况不一致,均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2、本次意向竞买人必须联系踏勘现场,凡参加竞买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提出异议,委托人、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均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3、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联系代理机构咨询、预约看现场。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年6月25日 |
公告期 |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1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在同等条件下,标的所在地的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权,请优先权利人于2025年7月10日16:00前(工作日内)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权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拍卖标的林木资产分布面积广,数量、品种和规格多,又具有可移植和可移动性,且由于林木资产具有生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生长,也可能因为生命周期或者管理养护不善死亡。因此,林木的外观、数量、胸径、冠幅、长势、内在质量及存活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和代理机构对该标的不做任何瑕疵担保承诺。 2、本次竞得标的实际数量、质量等与公告中的有差异的,以实际为准,误差不作为调整佣金的理由。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其相应风险。 3、买受人自行采伐所有林木,所产生的费用(包含不限于搬迁费、人工费、运输费以及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赔偿罚款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林木清运时间为15个工作日(特殊天气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可协商解决;期满后未采伐完成的,由委托人依法无偿收回,重新拍卖。 4、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不可破坏周边建筑和市政设施等,把对原生地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5、采伐过程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采伐过程中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如有损害,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林木采伐、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所有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需有意外保险),如发生安全事故和造成损失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委托人不提供堆放场地,拍卖成交后,若因存放地无人管理造成标的物中动产部分标的遗失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拍卖价款不予退还,请竞买人自行判断,决定竞买行为。 7、在林木采伐过程中不排除会发生纠纷的可能,故为了本次林木顺利交付,尽量避免各方发生矛盾,有意竞买者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研判本次林木的有关情况及瑕疵,提前对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后参与竞买。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3日内将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9、标的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10、履约保证金主要是保证买受人服从管理、按期运出并确保周边建筑受损得到及时恢复,买受人若完成采伐、装运工作且无违约行为,委托人将履约保证金在5日内退还买受人。 11、竞价成功后如发生悔拍行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2、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达到3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交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拍卖佣金后余款归委托人所有。 13、买受人在支付完成交价款后,非不可抗力因素3日内拒不受领拍卖标的的,视为买受人主动放弃拍卖标的,做违约处理,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均不予退还,代理机构经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拍卖。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竞买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10:00时前(以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金系统入账明细为准)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转账汇入竞买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买保证金应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①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394011010300000042100479 ②账户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含山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22520010492000100000000018 2、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经委托人确认无误后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无息退还。 3、本次拍卖收取买受人佣金,佣金为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五。 |
交易方式 | 1、本次拍卖会将于2025年7月11日10:00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举行。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0.5小时入场,若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达现场的,视作自动放弃竞买的权利。(即2025年7月11日9:30前到达拍卖会现场,2025年7月11日10:00之后谢绝进入拍卖会现场!) 2、委托人采取意向竞买人通过现场增价的竞买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3、采用有底价向上增价的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元或人民币500元的整数倍。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拍卖会前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四份):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保证金支付凭证(须与中心对账单一致); ⑥含山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已到场,则无须提供③④项材料。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保证金支付凭证(须与中心对账单一致); ③含山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以上材料拍卖会前在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我们仅对以上资料做形式上的审核,意向竞买人须对提供的资料真伪负责)请带上公章方便成交后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拍卖现场签到表一致。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1日10: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含山县清溪镇姚垅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340522003276301K |
证件类型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集体经济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汤玉春 |
联系电话 | 18315567656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马鞍山常顺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童晓玲 |
联系电话 | 13865215875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玫瑰园北门10#112号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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