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我司正式通知贵单位,关于“大圣一号”船务管理项目(ZKX20250623A006)的招标文件现做如下变更:
序号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后的内容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交叉口东南角88号大楼一层会议室。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00万元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100万元(每年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00万元)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电汇、保函等其他形式。 投标人如电汇,应从其基本账户向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帐号:10235000000047830)电汇转出。 投标保证金不接收现钞。 投标人需提供汇款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高于或者等于招标人规定的具体金额。 若投标保证金低于上述金额或未提供汇款底单或未提供基本账户证明文件,投标将被否决。 不要求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电汇、保函等其他形式。 投标人如电汇,应从其基本账户向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帐号:10235000000047830)电汇转出。 投标保证金不接收现钞。 投标人需提供汇款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高于或者等于招标人规定的具体金额。 若投标保证金低于上述金额或未提供汇款底单或未提供基本账户证明文件,投标将被否决。 不要求 |
本通知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传真:010-88529146 ; 电子邮箱:zhaobiaobu@zonkex.com
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10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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