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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2024年度解决水库移民安全出行项目(石佛桥)招标公告

承德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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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2024年度解决水库移民安全出行项目(石佛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2024年度解决水库移民安全出行项目(石佛桥)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下达兴隆县2024年度解决水库移民安全出行项目(石佛桥)投资计划的通知》(兴数政投字【2024】14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兴隆县2024年度解决水库移民安全出行项目(石佛桥)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兴数政农字【2025】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兴隆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库区移民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兴隆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杖子镇石佛村。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0.49公里,包含拆除重建石佛中桥,桥梁中心桩号为K0+983.367,上部结构采用13米现浇板+4×20米箱梁,下部结构采用肋板台、柱式台、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全长96.454米,桥梁全宽为7.5m,桥面净宽为6.5m,路面宽度为 6.0m面层为18cm水泥混凝土,基层为18cm水泥稳定碎石。

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交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计算起2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兴隆县2024年度解决水库移民安全出行项目(石佛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4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年末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3.1.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公路项目施工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桥梁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桥梁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 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为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1 09:00至2025-05-27 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www.xinglongjyzx.cn/xl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13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www.xinglongjyzx.cn/xlggzy/)

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www.xinglongjyzx.cn/xlggzy/)、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cd/cd_wc/)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7.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兴隆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兴开街联系人:高仁伟电话:0314-5070672招标代理:承德鑫华盛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开发区和润新城畅园联系人:贾静宇电话:0314-220579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交通运输局主体责任办公室

电话:0314-5070667

电子邮箱:xlxjtys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不使用第三方平台。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鑫华盛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兴开街

地址:

承德市和润新城畅园3号楼2004室

邮编:

067399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高仁伟

联系人:

贾静宇

电话:

0314-5070672

电话:

0314-220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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