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实证试验工程风电EPC总承包项目(标段一、标段二)变更公告 标段名称:中煤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实证试验工程408MW风电EPC总承包(标段一、标段二) 项目编号:CCTC20261479/01、CCTC20261479/02 一、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资格要求做出如下变更,敬请注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须包含“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5条资质条件。 联合体投标人,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认定相应资质。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上述条款(1)、(2)资格(若设计单位承揽部分施工内容还须满足上述条款(3)、(5)资格,若承揽升压站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等施工内容,还须满足(3)、(4)、(5)资格);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3)(4)(5)。 3.3资格要求3:企业业绩要求: 非联合体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陆上1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同时须具有1项220kV及以上变电站EPC总承包业绩和1项220kV及以上线路EPC总承包业绩。(注:单个EPC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升压站或线路工程内容,均可分别计为对应的有效业绩)。 联合体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负责勘察及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1个陆上150MW及以上容量风力发电工程的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仅方案设计、仅初步设计业绩不予认定,设计内容须包含:风机基础、集电线路等设计内容)。同时须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变电站和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线路设计业绩或者EPC总承包业绩。 (2)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1个陆上150MW及以上容量风力发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PC或EPC业绩(工程范围须包含:风机基础、集电线路、升压站等内容,否则业绩无效)。同时须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变电站和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线路施工总承包或PC或EPC业绩。 (3)上述业绩中须至少有1项为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提供均可);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工程项目名称、装机容量、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合同中未载明装机容量、工程范围的,须补充提供项目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章)。 (2)联合体形式获取业绩认定规则:须提供相应项目联合体协议,业绩认定以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为准。 3.4资格要求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提供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扫描件; 3.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2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方式,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全权负责本次投标及后续合同履约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涉及的所有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投标及履约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应覆盖开标日期,并有证书本人签字。日期过期或证书缺少签字的,允许澄清补正,成功澄清补正的,视为满足相关资格要求,但视为招标文件制作质量较差。 (5)如投标人提供境外业绩,业绩合同须同时具有相应中文版本,无中文版本或中文版本对应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业绩。中文版本中须至少包含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中文版本条款页,该页须载明“项目名称、装机容量、工作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章主体”的中文表述,并注明“本中文版本与原文版本内容一致”。 二、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做出如下变更,敬请注意: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变更为2026年11月5日23: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11月16日10:00 其他内容不变,如有问题请联系下方联系人。 联系人雷冲经理 联系电话:13439867645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