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宜昌生物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生物产业园2025年房屋征迁劳务公司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生物产业园2025年房屋征迁劳务公司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3184-2025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7-2025-00070
3、项目名称:生物产业园2025年房屋征迁劳务公司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75(万元)
6、最高限价:175(万元)
7、采购需求:
公开征集5家供应商,完成对宜昌生物产业园2025年征迁范围内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取产权、户口信息,协助测绘、评估公司入户实物调查、查缺补漏,宣传征迁政策,与被征收人开展房屋征迁谈判、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上报兑付其房屋征迁补偿,组织被征收人腾房交房,整理房屋征迁档案等工作。(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截止至2026年3月10日。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后第一个征地项目启动起,至2026年3月10日截止,并提供后期跟踪服务直至项目结束。特殊情况下,经生物园区办集体研究决策后可按合同价继续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征集文件(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等3种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征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征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征集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征集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征集文件,采购人将拒收。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
质量优先法是指: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商务、技术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按照响应综合评分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直接选定是指: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3.注意事项:本征集文件以附件上传的征集文件为准,请供应商自行下载。4.预算金额:砖混结构住宅合法正房(含附房)征迁1.8万元/户,砖木结构住宅合法正房(含附房)征迁1.4万元/户;土木住宅房屋征迁0.6万元/户;托管之前已建成的农户房屋(具备独立户口、分户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可独立合法审批建房而审批手续未办理到位而建造的房屋,含附房)征迁1.3万元/户;只拆附房(堰堤、园地上与农户住宅房屋相距较远的养舍、农具寄放间、看护房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而不拆正房的征迁0.3万元/户。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征迁数量据实结算。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宜昌生物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临路598号
联系方式:13872651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兴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山水华庭25幢1单元2901
联系方式:15587929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绪娥
电话:15587929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