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杉木树中学校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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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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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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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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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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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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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发改发〔2025〕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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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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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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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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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综合楼、食堂及风雨操场、门卫室、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11523平方米,改建运动场约4267平方米附属设施等,购置配套设备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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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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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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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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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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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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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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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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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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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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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2.32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22.32;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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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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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00:00至2025-11-0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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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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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00:00至2025-11-0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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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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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要求:提供截止比选当日,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招标代理登记的截图,以及平台显示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截图(比选人将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该服务平台开展在线核查)。申请人还需提供近三年承接的3个及以上房屋建筑代理业绩,且须同步提交中选通知书、项目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二、拟任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须持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章;同时,应提供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具体指招标投标法律咨询师证书、律师证等同类单独证书),或提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招投标专业毕业证书(另需附可有效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专职技术人员4名:均须持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章;其中,至少2名专职技术人员需提供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具体指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等同类单独证书)。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公告中载明的招标代理费为估算金额,最终费用以各标段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支付。四、其他要求: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申请人须无偿提供专家咨询、文件审查、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并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由申请人自行拟定)。 注:1、上述所有拟派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以及申请人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2、所有相关资料须编制成PDF格式,经签章确认后,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272170777@qq.com)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与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比选人将从审查合格的名单中择优确定中选单位。3、资料若存在任一项不满足要求或内容模糊不清的情况,该参选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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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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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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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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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4015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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