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703-JZCG-C2025-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综合实力——“1、供应商自2022年01月以来承担的物业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8分。
2、供应商自2022年01月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
现更正为:1、供应商自2022年01月以来承担的物业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获奖材料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8分。
2、供应商自2022年01月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获奖材料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
更正日期:2025-05-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按原公告、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区金海路3号
联系人:刘尊鹏
联系电话:13815659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区政府)
联系人:刘迪
联系电话:0518-82317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迪
电话:0518-8231719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