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吉兴乡2025年三民村粮食仓储加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QT0901G25043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吉兴乡2025年三民村粮食仓储加工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勃利县吉兴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吉兴乡2025年三民村粮食仓储加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服务地点:勃利县吉兴乡三民村;
2.3建设内容:仓储库1栋(约5400㎡)、烘干塔及其他配套设施;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和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验收管理;
(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岩土勘察(钻探、取样、土工试验等)、测量(GPS点位测量、地形图测绘等)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
(4)、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5)、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6)、水土保持咨询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保监测、水保监理和水保验收等专业服务;
2.7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2.8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建安工程费的10%。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勘测: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提供备案网页截图(http://www.tzxm.gov.cn/);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核查。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投标人须配备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
(1)勘测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提供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须提供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4)监理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企相符,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须提供2025年02月至2025年0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监理机构人员:投标人拟派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应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最低人员配备要求有关规定。
(5)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①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②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③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7评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细评定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3.8按照在招投标领域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勃利县乡村振兴局,举报电话:0464-8521565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06日16时00分至2025年05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5年05月3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理方案的内容。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勃利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464-8521565
招标人:勃利县吉兴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9103674567
招标代理机构:七台河市德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南街万宝小区三期139号116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919079568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