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民医院1号楼门诊2楼89.6㎡场地3年承租权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LG2026HB1005263 (G26334)
租赁底价7.96 万元/年
交易品类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11-0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11-13 |
保证金金额(元) | 23000 ( 2.3 万元)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交易机构: | 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经理 0716-4088511 | ||
出租方 | 松滋市人民医院 | ||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LG2026HB1005263 |
标的名称 | 松滋市人民医院1号楼门诊2楼89.6㎡场地3年承租权 |
租赁底价 | 7.96万元/年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11-02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11-13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松滋市人民医院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荆州市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210874216322921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 3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免租期 | 3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月 |
租赁用途 | 其他 |
目前状态 | 空置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其他招租条件 | 其他事项详见附件:招租相关要求及租赁合同(样本)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眼镜销售等相关业务,承租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范围需包含相应16类别; (2)承租人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链接])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承租人提供以上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以招租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承租人的响应资格将被拒绝); (3)承租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ISO三体系认证); (4)承租人自身或其投资企业是湖北省本地化眼视光连锁机构;承租人须具备成熟的医疗机构眼视光一体化项目运营服务能力,具备不少于 3 个公立医疗机构眼视光中心、近视防控 / 配镜中心等类似项目合作业绩;须提供正在履约中的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承租人须拥有可自主支配、能够合法投入本项目使用的眼健康管理(电子屈光发育档案)软件系统;系统必须完整覆盖眼健康筛查、诊后智能随访管理、医患沟通、医联体转诊流转核心功能,支持协助现有眼科业务对接、眼健康数据归集与院内眼科协同管理。承租人须提供系统功能截图、软件著作权证书或合法、完整的授权使用文件作为佐证材料; (6)承租人具备近视防控公益宣教落地能力、眼科专家资源联动能力及学术科研协同能力;提供社区义诊、近视防控科普宣教、校园筛查配合等公益服务方案及落地佐证;提供省内外眼科、眼视光专家资源引进衔接方案及同类项目案例;提供科研学术能力佐证(自身合作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等)。专家在院诊疗、手术、带教等医疗行为由出租方依法组织并承担主体责任; (7)为满足本项目多机构眼健康数据归集、协同分析、分级转诊的数据治理与技术安全要求,承租人须具备眼科领域多源数据协同智能处理技术能力;承租人需提供相关发明专利证书(有效的法律状态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材料,证明具备满足本项目眼科数据整合、协作分析的技术落地能力; (8)承租人需具备丰富的视光学产品供应能力,可满足不同患者需求,产品包含框架眼镜验配系列(单光、双光、渐进多焦点等)、功能性离焦镜片(青少年近视防控镜片)、降对比度框架眼镜等,功能性镜片含离焦镜、降对比度镜片。按产品类别提供对应产品彩页或检验报告,并出具全部产品完整授权链; (9)承租人具有不少于3名眼镜验光员(高级)人员,2名眼视光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
重大事项披露 | 1.出租标的位于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82号松滋市人民医院1号楼门诊2楼场地,租赁面积为89.6㎡,租赁期限3年。 2.出租标的按现状招租,承租方对标的的建设、改造等行为必须在出租方同意并经有权部门审批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出租方无条件收回标的,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的投资仅能在租期内享受,承租方在承租期进行的固定资产等所有投资,期满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合同履约金。 4.承租方须在支付完首年租金、合同履约金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10日内由出租方负责标的交接。 5.合同履约金5万元,租赁期内履约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退还。 6.租赁用途:经营视光便民服务,意向方须具备专业技术实力,配合医院眼科开展眼视光便民服务,医学验光、眼病诊断与处方等医疗行为,由出租方眼科依法实施,承租方不开展诊疗活动。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场地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 7.装修期免租3个月。 8.出租方对承租方租金仅提供财政一般缴款书。 9.承租方应完全认可湖北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鄂智评报字(2026)第076号》资产评估报告的所列资产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10.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经营权。 11.本次招租标的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2.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登记前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并携带与出租方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等资料,报名登记时须将《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原件提交至交易机构。 13.踏勘联系人:汪主任,联系方式:18064228150,踏勘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89.6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11-02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将年租金及租赁合同履约金缴纳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户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二)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三)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 湖北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79600元/年 |
评估基准日 | 2026-08-26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 附件:公开招租相关要求.pdf合同(样本).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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