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路道路工程(横二路-金华路)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厦门路道路工程(横二路-金华路),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厦门路道路工程(横二路-金华路),项目北起横二路,南至金华路,长约165米,道路红线20米,投资约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建设地点:临沂市沂河新区。
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承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最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或包含7家时,则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9日下午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网址:http://***/)。
3、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需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1日上午9:30时,过时不予受理。
3、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规定对于临沂市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下午17:30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登录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11月4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3、开标日期:2025年11月4日上午09: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芝麻墩街道沂河路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39-601005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泰元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八一路与启阳路交汇兴大商务港1015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0 2065 0376
监管部门:临沂沂河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539-8785722
受理异议联系人:李工
受理异议联系方式:13020650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