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信息化工作需要,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及运营(2026年)项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及运营(2026年)项目
二、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数字工信平台一网协同应用软件开发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数字工信平台一网通办及一网统管软件开发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网络安全运营服务):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4(监理服务):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5(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6(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7(省级跨部门涉企政策“一站式”网上发布平台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8(厅干部人事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9(网上中博会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9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及运营(2026年)项目
(二)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三)服务费用:预算597.58万元
四、采购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采购,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自愿参与投标。参与投标服务供应商需在2026年10月30日前(包含2026年10月30日)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三)开标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六、联系方式
(一)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电话:020-37674721,020-87688847,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二)采购人联系方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话:020-83340420,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如对以上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或认为相关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并反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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