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城县新丰街镇田东村厂房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价(元)
技术或服务要求
新丰街镇田东村厂房建设项目
1项
1806720.21
详见项目需求
大写: 壹佰捌拾万陆仟柒佰贰拾元贰角壹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职称证书;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外省进赣企业不需要提供进赣备案通知。但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和《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备案截图及拟派本项目人员(建造师及八大员)备案截图。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该在网上公示人员信息内,如未办理进赣登记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查询地址:江西住建云“进赣信息公示”;
6、投标单位委托响应代表应由法人或拟派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担任且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否则作弃权处理。
5)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1.投标人可自行根据以上要求选择是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将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信用承诺函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上传的材料必须清晰,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上传将视为无效投标(所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7日0:00至 2025年9月24日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eb/%EF%BC%89%3C/p%3E%3Cp%3E%3Cstrong%3E%E6%96%B9%E5%BC%8F%EF%BC%9A%3C/strong%3E%E7%BD%91%E4%B8%8A%E6%8A%A5%E5%90%8D%E5%92%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3C/p%3E%3Cp%3E%3Cstrong%3E%E5%94%AE%E4%BB%B7%EF%BC%9A%3C/strong%3E0.00%E5%85%83%3C/p%3E%3Ch2%3E%E5%9B%9B%E3%80%81%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6%8F%90%E4%BA%A4%E5%BC%80%E6%A0%87%E6%97%B6%E9%97%B4%E5%92%8C%E5%9C%B0%E7%82%B9%3C/h2%3E%3Cp%3E2025%E5%B9%B49 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南城县万年西路新行政服务大楼四楼)
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