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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灞桥区3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储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西安市 单一来源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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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ZGJZB-202507028.1B1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3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储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安市灞桥区3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储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法是否价格扣除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西安顺亿豪商贸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东城大道3288号陕西畅隆粮油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317号综合评分法281,160.00元 82.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市灞桥区3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储备采购项目):

服务类(西安顺亿豪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仓储服务西安市灞桥区3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 储备采购项目西安市灞桥区3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 储备采购项目1、包装形态储存的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包装规格原则上为每袋25公斤、10公斤、5公斤,每袋计量误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形态储存的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大米每垛不超过60吨,垛间距不少于0.8米。采取托盘叠加方式堆垛的,每托盘不超过10层,堆垛高度最高不得超过30层;不采取托盘叠加方式堆垛的,25公斤包装的大米堆垛高度最高不得超过25层,其他规格包装的堆垛高度最高不超过2米。 2、仓库容量达到规定的规模(所储堆垛成品粮重量与占地面积比例以1吨:1.2平方米为宜),仓库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平房仓、楼房仓为宜)。 3、承储企业应建立健全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出入库、质量、储存、检化验和防虫、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 4、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储存仓房应符合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对粮仓的要求,取得区级储备粮承储资格。 5、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原则上实行专仓存放,确实达不到专仓存放的,应实行仓内区域集中存放,不允许在同一区域内混合存放不同性质的成品粮。储存仓号一经落实,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储存仓号的,应报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 6、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仓房应悬挂或标示专用标志,在显著位置应悬挂“灞桥区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储存品质检验记录卡”、“灞桥区区级储备粮仓单”、“灞桥区区级储备粮管理责任卡”,分仓号、垛位存放的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必须悬挂“灞桥区区级成品储备粮”仓垛卡。 7、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实行专人、专账管理。承储企业应当安排具有(粮)仓储管理员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保管工作,按照成品粮储藏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分析粮情,做好检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须按照有关统计、财务、保管制度的要求,其中账务处理要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通知严格落实,建立健全管理账簿、台账,并定期进行核查,做到账目齐全、装订规范、内容真实、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8、承储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成品粮质量检验制度,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定期对应急成品储备粮的质量进行检验。承储企业于每年12月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储存的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质量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承储企业必须以《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报送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的有关统计报表,同时将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储存、轮换等情况报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0、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承储企业必须执行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令,服从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措施或应急措施。必要时,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西安市灞桥区粮食应急预案》规定对承储企业的自有成品粮进行采购,按指定价格组织应急供应,稳定粮食市场。 11、具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粮食保管、检验、防治等管理技术人员,并应配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和统计人员。 12、承储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灞桥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区发改委及有关部门的监管,区发改委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承储企业违反有关规定的,应督促承储企业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区政府报告,并终止代储合同。 13、承储企业按照“保持规模、保证质量、先入先出、均衡有序”的原则,在保质期内自主开展区级应急成品储备粮轮换工作。区级应急成品储备大米,每年高温季节(6月-8月)库存数量不低于承储计划数量的80%,其余月份库存数量任何时点须足额达到承储计划数量。 14、供应商应保证承储区级应急储备粮中大米符合GB/T1354-2018《大米》中粳米二级(含)以上标准要求。 15、承储企业需按照省、市、区对于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并保障系统日常运转正常。2025年8月至2026年6月(11个月)按照采购合同执行、合格281,16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挺(采购人代表)、王佩瑶、陈焱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通知标准,定额收取捌仟元整。

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名:西安中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灞桥区支行

银行账户:26120101040014137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西安市灞桥区300吨区级应急成品粮食(大米)储备采购项目0.8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2份(光盘和U盘 ,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章PDF版本响应文件)。装订: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与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的签字、盖章的完整版本。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灞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98号

联系方式:029-83519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中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西街华夏世纪广场A座1501室

联系方式:029-83520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迪

电话:029-83520200

西安中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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