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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兴隆镇人民政府2025年镇巴县兴隆镇青狮村大茅坡通组路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汉中市 竞争性谈判 202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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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镇巴县兴隆镇青狮村大茅坡通组路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PDZB-2025-0022

项目名称:2025年镇巴县兴隆镇青狮村大茅坡通组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90,031.5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镇巴县兴隆镇青狮村大茅坡通组路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0,031.5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0,031.59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公路工程施工2025年镇巴县兴隆镇青狮村大茅坡通组路建设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990,031.59 990,031.5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镇巴县兴隆镇青狮村大茅坡通组路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镇巴县兴隆镇青狮村大茅坡通组路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密封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①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 

备注: 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其中(2)至(6)项资格条件实行供应商承诺制,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格式);第(七)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至 2025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龙首融景城6号楼门面房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项目经理须提供公路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复印件,且无在建证明原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兴隆镇水田坝社区

联系方式:18829668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睿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C座西交一八九六孵化器2046号

联系方式:1333544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宏睿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335448555

宏睿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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