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DYH[GK]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6-17,更正为:2025-06-27。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02 09:15:00,更正为:2025-07-11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7-02 09:15:00,更正为:2025-07-11 09:15:00。
1、采购文件采购包1至采购包9,技术项评分1-15、1-16、1-17、1-18、1-19项,其中涉及到的“……②若为投标人租赁的,则提供相应设备的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有效期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租赁发票扫描件(设备购买发票应体现被租赁者的名称,且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前购买)。租赁发票应能体现设备名称且租赁发票购买方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②若为投标人租赁的,则提供相应设备的租赁合同扫描件(合同有效期必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且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前签订)、租赁发票扫描件(租赁发票时间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前开具。设备购买发票应体现被租赁者的名称,且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前购买)。租赁发票应能体现设备名称且租赁发票购买方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
2、采购文件采购包1至采购包6,商务项评分2-5项,其中涉及到的“……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该项目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修改为“……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同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该项目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3、采购文件采购包7至采购包9,商务项评分2-8、2-9项,其中涉及到的“……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该项目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修改为:“……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同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该项目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4、采购文件采购包1至采购包9,商务项评分2-1、2-2、2-3项,其中管理体系认证涉及到的认证内容子项,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子项与评分条款描述不完全一致,可提供证书子项和评分要求子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尽可能完整、充分,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5、采购文件采购包1至采购包9评分条款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若由于国家事业改制形成的单位名称变化、或事业单位改制过渡期形成的同一单位两块牌子,投标人可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尽可能完整、充分,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6、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普查对象“2.普查内容:采用补录、补测和全野外探测等方式,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具体如下:(1)核查补录方式:主要是针对排水溯源排查成果数据,对数据逻辑性、规范性、准确性均符合要求的拟采用内业数据转换和外业补充调查缺少的各项属性数据。(2)修补测方式:拟采用内外业结合核实探测方式,补充探测和调查缺少的信息,并核实、修正已有管线数据的空间和属性信息。(3)新增普查方式:针对年代较为久远、数据掌握情况较差、新改(扩)建的管线以及此前未开展普查,拟采用全野外探测方式。”
修改为“2.普查内容:采用全野外探测等方式,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
7、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八)报价要求,“5.投标人应提供分项报价表,表格可根据实际工作内容自行增补,并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体现。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或未提供的、与价格有关的内容不得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中体现,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投标单价 (元/公里) | 备注 |
1 | 核查补录 | ||
2 | 修补测 | ||
3 | 新增普查 | ||
4 | ... | ... | ... |
修改为:“5.投标人应提供综合单价报价表,并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体现。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或未提供的、与价格有关的内容不得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中体现,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根据投标综合单价和实际发生的普查工作量据实结算。”
采购包 | 服务区域 | 普查工作量 | 投标综合单价 (元/公里) | 投标总报价(元) | 备注 |
1 | 集美区 | 9807.20公里 | |||
2 | 思明区(不含鼓浪屿) | 8421.20公里 | |||
3 | 同安区 | 8950.30公里 | |||
4 | 湖里区 | 8140.40公里 | |||
5 | 翔安区 | 7631.70公里 | |||
6 | 海沧区 | 6632.20公里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2.本项目开标室信息以开标当天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为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规划数字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3号
联系方式:0592-5359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215号海西金融广场A栋17层1710
联系方式:0592-573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婷
电话:13606900417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