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C04251128001001 |
|---|---|
| 项目名称 | 西安沣东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087%合伙份额 |
| 转让方名称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16.01 |
| 挂牌价格 | 6,718.62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8 |
| 挂牌日期 | 2025-11-28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转让方将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的项目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合伙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合伙人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西部产权交易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个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合伙人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合伙人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合伙人征询环节,如原合伙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合伙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合伙人成为受让方。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合伙人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合伙人征询环节,如原合伙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合伙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合伙人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原合伙人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合伙人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原合伙人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在原合伙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合伙人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转让方以此价格征询原合伙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其他信息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伙份额交易合同》,并在《合伙份额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业务服务费。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须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72万元。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合伙份额转让公告之内容。 4、本项目收费标准按照交易所网站公示的《西部产权交易所业务服务费收取办法》执行,具体金额可向项目经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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