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5-210600-01289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丹东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10号一楼、三楼305-309房间中标(成交)金额:382,751.2(元)评审总得分:73.67(分)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丹东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服务类名称:丹东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C18040199其他商业保险服务)服务范围:拟为全市12844名符合条件的持证残疾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处理赔案,力争将损失程度减低到最小,确保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补偿,提倡小额案件采用简易处理方式。服务要求:1.保险种类(1)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残疾A.保障金额:25000元B.意外身故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的,一次性给付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终止。C.意外残疾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的,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伤残等级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2)意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A.保障金额:5000元(最高,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赔付)B.保障责任: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诊疗产生的住院费用,保险人在扣除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工费医疗、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及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保险方案中保险内容不减少、理赔额度不降低,保险公司服务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情况下,可依据需求方和中标方的意见续约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审查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方式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验收报告:按国家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爱军、李丽、孙钰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丹东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计费方式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742.00(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振兴区六经街57号
联系方式:0415-3792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403室
联系方式:0415-6196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苓
电话:0415-6196667
十、附件
采购文件:2.6.3-磋商文件-丹东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定稿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