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ZZB-2025040008-CS)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体检大厅幕墙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体检大厅幕墙维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体检大厅幕墙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体检大厅幕墙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干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宙计报告,或者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咨信还明,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营和
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童):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童)(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 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承
诺并加盖 公司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磋商文件 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件 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岳团)出具的属干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
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现金发售领取,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