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单位: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交易方式: | 挂牌 |
地块编号: | 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新能源产业园南单元B-15-8b(地)地块 | 挂牌(拍卖)开始时间: | 2026-11-18 |
挂牌截止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挂牌截止时间:2026-11-3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6-11-18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6-11-27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11-27 | 是否有底价: | 否 |
地块名称: | 温州市龙湾区龙湾二期新能源产业园南单元B-15-8b(地)地块 | ||
土地位置: | 龙湾二期围垦区 |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 ||
容积率: | 1.5-2.6 | ||
所属行政区: | 温州市 | 出让面积: | 4081.33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50年 | 起始价: | 4550000.00元 |
竞买保证金: | 910000.00元 | 竞买增价幅度: | 58300.00元 |
竞买人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具体要求如下:(一)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四)出让人可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按新公司达产后年税收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不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按竞买人在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范围内年税收减去在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如果企业在本地块之外的生产用地(用房)有变化的,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予以调整。用地(用房)变化情况具体由竞得人负责提供,由项目监管人负责调查核实。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0577-88925710 |
联系人地址: | 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3楼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8 17: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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