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双财采〔2025〕1号)
项目编号:XZLX-BMC-2025-007
项目名称:双湖县总工会2024年工会福利用品采购项目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藏晨旭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八一路世邦国际花园11栋2单元803室
被投诉人1: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气象局院内)
被投诉人2:西藏中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海亮世纪新城1.2期河畔家园A区50栋2单元302号
四、基本情况
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响应谋取中标并且中标,询价过程损害我公司公平公正公开地参于投标的权益。
质疑事项2:招标公司在质疑答复时并没有告知供应商有依法投诉的权利,导致供应商并不知道自己有投诉的权利而差点错过投诉时效。
质疑事项3:招标公司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合同进行公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该项目2025年2月14日第一次发布采购询价公告,2025年2月14日发布废标公告(无供应商报名)。2025年2月27日发布第二次询价公告(流标),2025年2月21日第二次废标公告(网上无上传资料)。2025年2月25日第三次询价公告,2025年2月24日第三次更正公告(参数12寸更改为12.7),第三次废标公告(网上无上传资料),2025年3月6日发布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成交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并完成公示公告。2025年3月13日,西藏晨旭商贸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该公司不具备对采购结果进行质疑的资格。但本着对该项目负责任的态度,我局在收到该公司质疑函后立刻暂停了该项目,并且组织联合单位及聘请第三方对本项目采购中涉及的所有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现答复如下:
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暂未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和中标公司之间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该项目中标公司(西藏中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该公司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产品要求。
综上,本局认为:
质疑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处理决定如下:驳回质疑事项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理决定如下:驳回质疑事项2和质疑事项3;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双湖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