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030320250005A1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遵义医科大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030320250005A1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遵义医科大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本科生宿舍楼)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0-24 19:00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2025-11-17
3、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遵义医科大学委托代理招标的“遵义医科大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本科生宿舍楼)”,收到潜在投标人异议,现就异议内容作如下回复:
问题1:根据招标代理公司发布的澄清文件,已对清单进行多次修改,现请代理公司发布最新的PDF及Excel格式的清单。以便对清单进行编制。
回复:请投标人在2025年10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时公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基础上,结合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1日发布的澄清答疑中涉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修改、补充等内容自行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不再发布PDF及Excel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问题2:可否提供word版投标文件格式模版?
回复: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无word版投标文件格式模版提供。
问题3:可否明确预付款,计量支付,变更及索赔,质量保证金,材料调差,合同期内调价与否等重要合同条款?以及更换项目经理处罚条款与工期延误处罚条款?
回复:预付款、计量支付、变更及索赔、质量保证金、材料调差,合同期内调价与否等重要合同条款,以及更换项目经理处罚条款与工期延误处罚条款,将在中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等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在正式合同中予以明确。
问题4:招标文件P265页“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设有单独的上传模块,而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仍有“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请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是否仅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节点上传,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章节标题下注明“详见“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上传模块”即可?
回复:请投标人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自行编制投标文件。
问题5:招标文件P267页“附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简历表”中(下图标注处),此列为多余列,可否删除?
回复:可以删除。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遵义医科大学
地 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
联 系 方 式:
0851-2864252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联 系 方 式:
0851-8689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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