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大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czsjqt202509-03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滁州大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承揽物业服务项目)在物业服务期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者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含协会)表彰的(含先进、示范、优秀),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质疑点:1.项目地域不同,很多物业服务项目受表彰时,颁发机构为地方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且并非所有地市级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均会定期、公开表彰物业服务企业。
2.据了解先进、示范、优秀表彰的在滁州地区均是住宅项目的荣誉,按照招标文件设置,明显与本项目服务业态不符。部分城市、地区表彰频次少,甚至无相关表彰,导致部分投标人处于事实上的“无表彰”状态,形成地域歧视和信息不均。
3.“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主管部门表彰”作为加分条件,对新成立企业、中小企业及在部分地区开展业务的企业造成进入壁垒,不利于公平竞争我司认为存在地域、评价主体和实际获取机会的不合理性,建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更加包容、公平,并符合行业实际。
质疑人意见: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的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承揽物业服务项目)在物业服务期间获得政府部门或者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含协会)的表彰或荣誉,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答:本项目设置的该评分条款,旨在考察投标人的综合服务实力与过往业绩表现。“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范围涵盖全国各级合规监管主体,且多数地区已建立常态化的物业行业评优机制。该条款未限定表彰项目的具体业态,旨在全面评估投标人的管理规范性与服务满意度。滁州大剧院作为重要公共服务场所,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验、能力与实力有较高要求。此项条款系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设定,符合择优原则,故不予修改。
问题二、招标文件人员配置要求3、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质疑点: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是应尽义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具有歧视性。招标文件的这一要求,提高了投标门槛,对新成立企业、中小企业及灵活用工主体造成实际困难,甚至导致不公平竞争。同时为了降低供应商的交易成本,精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所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商只需提供市场主体证明,其他材料诸如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要求,应当实行承诺制。与此同时,要扩大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范围,通过查询可核实材料真伪。随着承诺制的全面推行,供应商已经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只提供承诺函即可。
质疑人意见:修改为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或供应商提供承诺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答:参与评分的人员,如无法在开标前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可提供由投标单位出具的、承诺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大剧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琅琊路196、198、200号
联系人:夏春立
联系方式:18109608028
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关勤勤
联系方式:18909605753
日期:2025年10月11日
